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刘汉俊特约记者李志伟)鉴于恶劣天气气候条件下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公安部、国家气象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公安机关与当地气象部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工作配合和日常联系制度,加强协作;各地公安机关作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提前掌握有关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各地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高速公路沿线公安机关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努力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气象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高速公路沿线的气象监测和预报纳入专业气象服务范畴。